一、申请时间
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我校每年定期举行二次(6月、12月)。
2. 学位办每年分别于3月20至4月10日、9月15日至10月15日受理工程硕士申请专业学位的工作,过期不予受理。
3. 申请人分别于6月10日、12月10日前答辩结束。
4. 办理申请时间:每周一和周四下午在学位办办理有关手续,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二、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及要求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2. 提交学位论文严格按照论文撰写标准。
3. 准备提交论文时到学位办或相关主管单位领取论文封皮。
4. 以下材料直接在网上下载:
1.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
2. 工程硕士学位审批书
3. 论文撰写标准
4. 软、硬件验收表
5. 工程硕士基本信息表
6. 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单
材料(2)、(4)、(5)与盲审论文一起提交。
三、提交专业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及步骤
1.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2. 最后学历证明原件。
3. 在校期间成绩单。(成绩单在培养办办理)
4. 工程硕士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
5. 填写“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并由双方导师签字认定。提交2本学位论文用于双盲审(同时垫交论文评阅费280元,答辩结束后到答辩秘书领取垫付评阅费),盲审论文的印刷格式要求附后。
6. 盲审结果返回后,再交1本论文于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对论文进行评阅。
7. 根据论文双盲审结果及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向学位办提交“论文修改说明”,由导师签字认定。学位论文共印13本。双盲结果返回后,交各学院6本论文存档。其中论文电子版一份交于校图书馆,并将电子版提交单交于各学院。其余论文用于答辩。
8. 答辩结束后,交各学院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在背面写上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
9. 论文需中英文详细摘要(1000字左右)一式两份,具体格式要求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导师签字后,于答辩前交各学院。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组织论文答辩工作。各答辩委员会秘书到学位办办理答辩前审批手续,并领取答辩相关材料。
五、学位授予
1. 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委员通过,报送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2. 根据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初审意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半票以上通过,决定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附:盲审论文印刷格式要求
1. 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
2. 版权使用授权书上请勿在作者和指导教师处签名;
3. 原创性声明上作者处不要签名;
4. 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
5. 删去致谢页;
6. 论文双面打印;
其它打印格式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