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2. 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 确保考生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 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 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各学科专家组成;成立纪检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复试考核
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对推免生的诚信情况及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核查,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以线下面试为主,内容一般包括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
五、推免正式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下称“推免服务系统”)具体开通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届时,在我院预推免系统已获得“预接收”的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推免服务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 推免生报名:“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推免生开始网上报名;
② 复试通知:学院审核报名情况,依次给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③ 推免生接受复试通知:推免生点击同意;
④ 录取:学院依次为通过复试考核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⑤ 录取确认:推免生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待录取通知,录取结束。
注:直博生填报时请直接选择具体导师,硕士推免生填报时无法选择具体导师(需选择“导师组”),但请务必正确填报导师所在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否则无法录取到相应导师!
六、录取
1.推免生录取工作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按照系统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1)取得我院预录取资格的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优先批次录取,录取学硕/专硕可能与预推免阶段不同,录取导师以预录取阶段最终确认的接收导师为准。
(2)其他申请推免生根据“推免服务系统”通知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合格、导师确认后,可进行待录取。
(3)我院将根据学院相应政策进行录取通知发放,录到学院推免指标满即停止。
3.直博生总人数不超过学院上年度博士研究生录取总数的20%。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七、信息公开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八、联系方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主楼三区146 苏老师
nsu@xidi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