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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受工作实施方案》(研字〔2021〕6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玮、黄进
副组长:李团结
成员:仇原鹰、王从思、张强、白丽娜、明正峰、马娟
秘书:苏楠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报名流程
(一)预报名
我院2022年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于2021年9月1日至25日18:00向预推免生开放,预推免系统操作流程详见《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预报名通知》/info/1012/5097.htm
(二)正式报名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9月28日,具体开通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确认预录取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报,报考学院、专业与预报名信息一致。我院将在推免生报名后24小时内在系统上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尽快点击“同意复试”。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将在QQ群中通知,请注意关注群信息。
五、复试考核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分为以下几类:
1.“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活动录取者:
该类推免生复试成绩以优研计划考核成绩为准,只复试一次即可,原则上按优研计划预选导师来优先录取。如资料与优研时相同,无需重新上传。
2.其他推免生
请即日起联系意向导师进行复试。由复试导师组决定线上或线下复试,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需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六、录取
1.推免生正式接收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按照系统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1)取得我院预录取资格的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优先批次录取。录取导师以我校“2022年推免生预报名”的接收导师为准。
(2)其他申请推免生,根据“推免服务系统”通知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待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029-88204736 / QQ群:79961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