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日历
(一)学期起止时间
2015年春季学期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7日至2015年7月24日。2015年3月7日、8日全体在籍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在各学院辅导员及导师处报到注册。2015级博士新生3月10日报到,3月11日-13日进行入学教育。2015年7月25日放暑假,全学期共20周。
(二)时间分配
1.清明节:2015年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2.劳动节:2015年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3.端午节:2015年6月20日至22日放假,共3天。
4.期末考试两周(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4日)。
具体放假时间及调课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教学安排
2015级春季入学博士新生于开学第一周进行入学教育、导师指导学生制定培养计划和网上选课等,第二周开始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一)2012级硕士研究生
2012级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确定。
(二)2013级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201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学期应依据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要求,完成相关论文工作。
专业型:201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学期应依据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要求,完成外出实践相关检查及总结报告;依据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要求完成相关论文工作。
(三)2014级硕士研究生
2014级硕士研究生本学期主要任务是课程学习。为保证教学质量,硕士生每学期选修课程一般不超过15学分。各学院应指导学生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及个人培养计划选课,已经由导师确认后的学位课程不可改动,任选课程如需改选,在选课系统开通期间自行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修改。未在网上办理选课手续的课程一律不记成绩及学分,所选课程无故不参加考试,成绩记为零分。
英语、政治、体育及数学基础课等公共课程因开设多个班次,学生需在选课系统开放期间自行登录选择班级,未选择班级的学生,其成绩无法登记。
2015年春季学期的教学任务文件、教学日历、课程表及开课目录等均在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同学们自行下载查阅。
三、选改课、查分及重修
研究生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3月9日~3月20日,请在此期间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选改课及重修申请。2015级春季入学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提交导师确认。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于第二周受理课程查分申请,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主页通知,研究生务必按时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办理。《研究生复查成绩申请表》请到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开放期间自行在网上申请办理课程重修,课程重修条件如下:1、该课程成绩为60分以下;2、该课程成绩为75分以下且学位平均分在75分以下。满足上述两条之一即可申请办理课程重修。
四、注意事项
(一)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学生应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当前学期开课安排,确认课程班次。
(二)英语公共课开设多个教学班,具体分班安排及上课时间见附件二。
1.未于2014年秋季学期选修专业英语(G00FL1021)、基础写作(G00FL1022),英语听说(G00FL1023)课程的学生须于本学期内完成上述课程学习。
2.由于教学资源及师资力量有限,如有学生因所选课程人数已满而无法选择班级的,应及时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处撤销选课确认后,更改英语选修课程并再次提交确认。
3.针对需重修英语基础(2)(0821001)课程的学生,单独开设班级。
(三)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硕士课程选课人数不足5人、博士课程选课人数不足3人的,本学期停开该课程。对于已确定的教学任务,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请任课教师在开学后一周内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协商解决。
(四)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任务安排准时开课,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加强课程教学质量监控,采用教学督导听课、研究生院不定期检查及学生评课的方式严把教学质量关。请各学院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同志及时向任课教师发放教学安排、课程表及选课名单,并及时反馈任课教师的意见和要求。
(五)任课教师应按规定时间给学生上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校管公共课应提前三天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备案,院管专业课应提前三天报开课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处备案。每门课程每学期调课不得超过3次,总课时数不得因调课减少,任课教师不得自行变更上课时间与地点。
(六)凡未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安排上课时间的实验课,任课教师应于开学后两周内,将开课日期、上课地点通知开课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由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学生可于开学两周后在研究生院主页查看实验课课程安排。任课教师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开课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协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